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2022年01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2〕10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项目名称:新建绵竹路(横港公路-小洞泾港)道路工程(修改)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松江区泗泾镇农民集体171.6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63.1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8.5平方米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71.6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63.1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8.5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、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人:杨春欢
联系地址: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
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(盖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