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2022年03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2〕38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项目名称:松江区官塘(区界-辰花路)整治工程(调整)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松江区佘山镇 III73-76/129-132 III89-92/113-116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松江区佘山镇133.5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33.5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2、松江区佘山镇辰山村大桥村民小组252.7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22.2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30.5平方米
3、松江区佘山镇江秋村六万步村民小组548.1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461.5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86.6平方米
4、松江区佘山镇江秋村鸣南村民小组44.5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.2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3.3平方米
5、松江区佘山镇刘家山村552.9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369.2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83.7平方米
6、松江区佘山镇刘家山村大字圩村民小组33.3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30.8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2.5平方米
7、松江区佘山镇刘家山村外下洋村民小组209.9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06.6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3.3平方米
8、松江区佘山镇刘家山村下洋村民小组642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490.5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51.5平方米
9、松江区佘山镇刘家山村钟贾山村民小组2067.8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611.4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56.4平方米
10、松江区佘山镇陆其浜村东陈角村民小组7.6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6.9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.7平方米
11、松江区佘山镇新宅村横江村民小组445.4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75.7平方米、建设用地7.6平方米、未利用地361.6平方米
12、松江区佘山镇新宅村王家村村民小组132.1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9.4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22.7平方米
13、松江区佘山镇新宅村夏浦江村民小组344.3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308.5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35.8平方米
14、松江区佘山镇新镇村北吴家村民小组12.3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0.9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.4平方米
15、松江区佘山镇新镇村七间村村民小组197.7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50.9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46.8平方米
16、松江区佘山镇新镇村西三界村民小组42.9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9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3.9平方米
17、松江区佘山镇新镇村西吴家村民小组17.1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.9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4.2平方米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684.1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4021.1平方米、建设用地7.6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654.9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、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人:方葎 联系地址: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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